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导读
第02版:都市圈
第03版:都市圈
第04版:都市圈
第05版:都市圈
第06版:时事
第07版:时事
第08版:副刊
标题导航
人社部:职称评审中的严重失信行为将受失信惩戒
外国人“游中国”热
新一期LPR出炉 1年期和5年期以上均未调整
一把剪刀“失踪” 日本一机场停运约2小时
以色列再袭真主党军火库 致两名儿童在内的8人受伤
印度大蒜价格暴涨 出现水泥制成的假大蒜
海上风暴致游艇翻沉 英国知名企业家等6人失踪
葫芦岛市部分乡镇出现特大暴雨 致300多名群众被困
美前“丑闻议员”桑托斯认罪 或入狱至少6年
文章标题
文章内容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7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社部:职称评审中的严重失信行为将受失信惩戒
为进一步加强职称评审监管,提高职称评审质量,促进职称评审公平公正,更好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
《办法》明确,职称评审监管坚持依法监管、全面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公正高效,谁授权、谁负责监管,谁主责、谁接受监督。针对评审过程中反映突出、易发多发的违规问题,聚焦申报人、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3类重点人群和评审单位、申报人所在单位两类重点单位,采取随机抽查、定期巡查、重点督查、质量评估、专项整治等多种方式实施监管,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职称评审监管体系。
《办法》提出,依法依规对职称评审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对个人违规行为实行信用管理,职称评审中的失信行为将作为申报评审职称或参与职称评审工作的重要参考,严重失信行为将纳入职称申报评审失信黑名单并依法予以失信惩戒。对单位违规行为主要采取提醒、约谈、暂停评审、责令整改、通报批评、收回职称评审权限等处置措施,强化对评审单位的违规处置,逐步建立起前后衔接、管用有效的职称评审监管机制。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