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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车不戴头盔、乱穿机动车道被处罚
交警部门开展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治理
  本报讯(栾天野 记者 孙莹 耿新)为进一步规范非机动车通行秩序,提升骑乘人员守法意识、安全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多措并举、全警上路,持续开展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打造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无违法的“三无”示范路口。
  交警部门严格执法管理,加大查处力度,联合城管、工商等部门,共同整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并持续完善交通设施,优化道路标线和交通信号设置,为非机动车提供安全便捷的通行条件。
  15时许,一共享单车骑行人因在机动车道上骑行,被执勤警力发现后立即制止。交警对该名骑行人进行了现场教育,告知其应在道路右侧的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切勿与车辆混行,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交警表示,骑行共享单车,要认真学习骑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提高安全骑行意识。随后,交警又分别查处了共享单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
  15时25分许,交警顾乡大队执勤警力巡逻至城乡路与兴江南路交口,发现一辆电动车驾驶人未佩戴安全头盔,于是将该车拦停。该人解释说,自己随身携带了头盔,但头盔的安全绳损坏了。交警在检查头盔后,发现没有损坏,于是耐心讲解了头盔使用方法并帮助其佩戴好。交警告知该名驾驶人,电动车一旦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骑行者更容易受到严重伤害。最终,交警对其处以50元罚款。
  16时25分许,交警在同一地点拦截了未佩戴安全头盔并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电动车驾驶人,随即指出两项交通违法叠加将增大事故发生概率。驾驶人也认识到了错误,表示今后一定守法驾驶,保障自己安全。交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合并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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