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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渔期铤而走险
禁用工具电鱼 男子“栽了”

  本报讯(铁建坤 记者 王铁军)为切实保护林区水域生态环境安全,近期,我省林业公安紧盯辖区重点区域、重点水域,不断加大巡查力度,依法打击各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日前,省林区公安局八面通分局森侦大队接到伊林派出所移送件案件线索称:有人在八面通林业局有限公司柳毛河经营所施业区的一条小河沟内,使用“电鱼机”非法电鱼。接到线索后,森侦大队民警立即驱车赶赴现场,现场查获非法捕捞设备“电鱼机”一台,水产品渔获物若干。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张某如实供述了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违法犯罪事实。
  犯罪嫌疑人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在禁渔期使用禁用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现张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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