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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记录当证据这样操作才有效

 
 

  本期关注
  现如今,微信成为人与人之间最常用的沟通工具之一,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决定》施行后,微信记录在民事诉讼证据中的分量也越来越重。但实践中,许多当事人对于提交微信记录作为证据的具体操作流程不甚熟悉,也存在诸多疑问,到底如何让微信记录作为证据才是正确有效的呢?
  微信证据的属性、表现形式
  属性  微信证据主要是指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支付凭证等,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民事诉讼证据若干问题规定》,微信证据属于“电子数据”的范畴。
  表现形式  根据微信记录形成的方式,微信证据分为文字微信记录、图片微信记录、语音微信记录、视频微信记录、网络连接和转账支付信息等。
  怎样提交
  收集电子数据的程序、内容、方式等直接决定了证据自身的真实性、合法性、证明力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因此,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微信证据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1.提交双方个人信息页面。个人信息页面包括微信头像、昵称、微信号、地区等信息,可以帮助判断当事人身份的真实性。
  2.微信聊天记录确保完整。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时必须完整不间断,不能只截取对自己有利的部分,不可向法庭提交经过删除或者编辑过的微信聊天记录。
  如何保全
  1.妥善保管手机原始载体。要慎用微信清理功能,诸如“一键瘦身”“垃圾清理”等自动清理功能要慎用,存有关键信息的聊天内容最好不进行清理。
  2.善用证据保全维护自身权益。若手机换新、手机内存不够或客观上无法保留原手机,建议对关键性内容予以证据保全。当事人可到公证处进行公证或者采取其他可靠方式进行微信证据的保全。
  这样出示
  当法官在法庭上要求出示微信的原始载体、登录软件后出示电子证据时,可按以下步骤操作,并与已向法院提交的固定好的微信证据中的图片、音频、视频进行一致性核对:
  1.微信账户持有人当庭登录微信,向法庭展示登录时所使用的账户名称。
  2.在本人的通讯录中查找对方账户,查看个人信息,向法庭展示个人信息页面中对方的备注名称、昵称、微信号、手机号等具有身份指向性的内容。
  3.在个人信息页面点击“发消息”按钮进入聊天对话框,逐一展示对话过程中生成的信息内容,对于文本文件、图片、音频、视频、转账或者发红包等内容,应当点击打开展示。
  4.展示转账信息时,应点击聊天对话框中的聊天详情——查看转账记录,展示转账支付信息。
  三个问题易被忽视
  1.提交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时,要特别注意显示日期,如果是对话当天的截图,则只显示具体时间(××分××秒),无法显示××年××月××日,如日后作为证据提交,最好提供有日期显示的截图。
  2.对含有微信语音的页面进行截图时,注意将语音转文字后再截图,否则截图无法展示聊天内容。
  3.若微信聊天记录中存在音频、视频等内容,要提前用光盘等存储设备保存后提交法院,庭前由法庭发送给其他当事人核实,以提高庭审效率。
  4.建议在提交转账明细作为证据时,将双方涉案往来的转账明细特别标注,以方便法庭审查。
  据中国法院网
  延伸阅读
  微信转账记录找不到了
  如何导出有效账单
  打开微信,依次点击页面右下方的“我”→“服务”→“钱包”→“账单”→“常见问题”→“下载账单”→“用做证件材料”按钮,接着根据需要选择账单时间,然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输入电子邮箱地址后,继续点击“下一步”按钮。点击“确认邮箱”按钮后,按照要求输入相关身份信息,再输入支付密码。点击“确定”按钮后,相关证明将在24小时内发送至用户提供的电子邮箱中,打开时需要解压密码。
  解压密码查看方法:点击微信首页的“微信支付”按钮,在“电子证明发送成功通知”消息中即可看到解压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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