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纽约市议会上个月通过一项法案,将行人乱穿马路的行为正式合法化。
该法案允许行人在任意地点过马路,也允许不按交通信号过马路。该法案同时规定,在人行横道外过马路的行人没有优先通行权,他们应该为有优先通行权的其他车辆让路。
纽约市自1958年起禁止横穿马路,违反规定最高可处以250美元罚款。纽约市议员梅赛德斯·纳西斯发现,去年开出的乱穿马路罚单中,超过90%是发给黑人和拉丁裔的。她表示,乱穿马路合法化将消除种族差异。纳西斯还说,与她交谈过的警官们都表示,他们花在开乱穿马路罚单上的时间可以更好地用于其他警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