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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每学期 应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
  记者22日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近日印发《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根据工作指引,学校每学期应面向师生和家长分别组织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及满意度测评,对供餐质量、价格、卫生、服务态度等进行全面评价,并将意见及整改情况向师生和家长反馈。
  工作指引明确,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要落实学校主体责任,校长应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严格规范执行陪餐制度,确保每餐均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有条件的中小学应建立家长陪餐制度;成立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保障家长参与招标采购、陪餐用餐、质量评价、安全检查、收支公开等重大事项监督。学校应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员,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配备食品安全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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