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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数、外等9项课程纳入学科类 校外机构不得占用节假日、寒暑假进行培训
  日前,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下称《通知》)。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通知》明确,根据国家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的规定,在开展校外培训时,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按照学科类进行管理。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对于非学科类的范围,《通知》指出,在开展校外培训时,体育(或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学科,以及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等按照非学科类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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