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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新区将打造成 中俄绿色金融交流合作示范区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绿色金融工作实施方案》。根据《方案》,我省将以金融支持黑龙江省绿色产业发展和支柱产业绿色转型升级为主线,构建绿色金融组织体系,丰富绿色金融产品服务,优化绿色金融发展环境,积极探索绿色金融发展模式,全力助推黑龙江省经济绿色发展。
  我省将大力推动绿色企业上市,推进实施企业上市“紫丁香”计划,大力推荐绿色环保企业纳入全省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充分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新三板)和区域性股权市场(哈尔滨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
  我省将根据绿色产业划分标准,编制全省绿色企业库。稳步推进碳汇交易中心、碳中和试点建设及示范性交易,加快实现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依托黑龙江省天然、绿色、有机和原生态的农业优势,加大金融对农业绿色低碳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金融支持黑土地保护利用。
  我省将积极开展对俄绿色金融合作。依托中国(黑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系统推进对俄绿色投资,积极开展生态、环保、能源等领域对俄合作。依托哈尔滨新区特色金融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对俄合作职能定位,积极探索能效信贷、绿色债券、环境权益抵质押融资、碳金融等绿色金融产品合作,努力将哈尔滨新区打造成中俄绿色金融交流合作示范区。
  我省将深化与金融机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合作,加快培养一批具有金融和绿色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复合型高级人才。设立绿色金融专家委员会和智库,为绿色金融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决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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