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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丢弃废薯渣 一企业被罚10万
  本报讯(记者 李木双)不随意丢弃垃圾是生态环境保护的常识,但有个别企业却心存侥幸随意丢弃生产垃圾。日前,市生态局公布生态环境典型案例,一食品生产企业因随意丢弃废薯渣被罚10.7万元。
  去年10月10日,双城区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发现,一家食品企业将分离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薯渣随意堆放在某村无三防设施的垃圾点内。经调查发现,该公司于2020年5月18日办理了营业执照,并按要求于2020年6月进行了承诺制报批,正在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程序。项目主要是利用马铃薯生产马铃薯淀粉,生产工艺是将土豆清洗、除石、破碎、分离、烘干、包装。
  该公司2020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0日生产期间,将分离工艺过程中产生的废薯渣,堆放在无三防设施的垃圾点。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行为。
  2020年10月13日,双城区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立案调查,10月21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限期2020年11月22日之前完成整改。2020年11月20日,该公司以天气和地形为由,向双城生态环境局递交了延期至2021年5月31日之前完成整改的申请。因该公司逾期拒不履行环境保护义务,哈尔滨市双城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6月11日,依据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裁量辅助决策系统对该公司做出罚款10.7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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