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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获取电话号码5万多条
全省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开庭
  本报讯(记者 王冠)日前,香坊检察院提起的我省首例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在香坊法院开庭审理。该院检察长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庭支持公益诉讼。
  据介绍,香坊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时发现此案线索,并协同刑事检察部门成立办案组。经审查认定,郭某某、韩某某通过分工合作,利用互联网非法获取并传输公民通讯方式,非法获取公民电话号码共计5万余条,其行为扰乱了个人信息正常的收集、使用秩序,侵害了众多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侵扰私人生活安宁,存在引发财产安全隐患的风险,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和相应的民事责任,遂依法向香坊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庭审中,针对被告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公益诉讼起诉人提出了依法判令二被告公开赔礼道歉,永久删除其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注销侵权用微信、QQ账号,连带赔偿损失人民币6300元的诉讼请求,并结合危害后果、法律责任与民法典相关法条精神对被告开展了深刻的法庭教育。二被告对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无异议,当庭认罪悔改,充分认识到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要性,以及其行为给社会公众带来的不良影响,表示将积极履行其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是给个人信息安全架设了一层紧密的‘高压线’。”香坊检察院检察长林月荣表示。
  据了解,该案是我省首例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行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表明了检察机关持续跟进监督个人信息保护领域公益损害突出问题的决心与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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