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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承租户租金
涉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除9月10月房租或免费延长两个月租期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记者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实施细则》日前印发。
  根据《细则》,免除2021年9月和10月共两个月房租或免费延长两个月租期,由出租房产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承租方协商确定租金减免方式。采取免除两个月房租的,减免租金流程按照《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采取免费延长两个月租期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就原出租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如承租方将房产转租给其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房租或免费延长租期政策由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免除房租金额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出租合同为依据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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