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要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要闻
第04版:要闻
第05版:要闻
第06版:要闻
第07版:要闻
第08版:要闻
第09版:都市圈
第10版:广告
第11版:都市圈
第12版:都市圈
第13版:特别报道
第14版:看天下·一分钟
第15版:看天下·一分钟
第16版:紫丁香
标题导航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承租户租金
横穿松浦大桥 骑车人被撞倒
道里2000余个果皮箱垃圾桶“洗澡”
47中总校白家堡校区教学楼下月开工
“冬奥币”重复预约 无法兑换纪念币
银行卡卖给洗钱团伙 14人被抓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2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承租户租金
涉及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免除9月10月房租或免费延长两个月租期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记者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获悉,《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房租实施细则》日前印发。
根据《细则》,免除2021年9月和10月共两个月房租或免费延长两个月租期,由出租房产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和承租方协商确定租金减免方式。采取免除两个月房租的,减免租金流程按照《哈尔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减免中小微企业租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执行。采取免费延长两个月租期的,出租方与承租方就原出租合同签订补充协议。
如承租方将房产转租给其他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除房租或免费延长租期政策由实际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免除房租金额以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的出租合同为依据计算。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