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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主次干路积雪基本清完
承租出资企业经营性房产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
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 提高到2350元/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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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出资企业经营性房产 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租金减免
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为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应对疫情影响,稳定生产经营,保持市场活力,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日前发布《关于免除房屋租金及强化国有企业帮扶带动作用有关事宜的通知》。
根据通知,对承租出资企业经营性房产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在落实哈尔滨市政府《关于有效应对疫情影响助企纾困稳经济促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基础上,自2021年12月25日起,再免除4个月租金或免费延长4个月租期,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对间接承租国企经营性房产情形的,转租人不应享受本次免租政策,出资企业应督促其将免除租金全部落实到实际承租人,确保实际承租人最终受益,具体免租方式由出租方、承租方以及实际承租人共同协商确定。
各出资企业须于2022年1月25日前完成本次免除租金及强化国有企业帮扶带动作用的政策落实工作,并填报《房屋租金免除情况统计表》《疫情纾困帮扶带动事项统计表》,加盖公章后上报至市国资委,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gzwcq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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