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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春寒”期间禁止供热“抽条”
哈市强化末寒期供热监管,投诉办结率须达100%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 3月初春,乍暖还寒。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积极应对“倒春寒”对居民室温的影响,给全市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供热基础保障,市住建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区和各供热单位在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切实做好末寒期供热工作,确保“供热运行不抽条、供热质量不滑坡、供热服务不放松、应急准备不松懈”,全力保障居民住上“暖屋子”。
  《通知》指出,各供热单位要依据我市气温逐渐回升的状况,在居民室内温度不降低的原则下,科学、合理、平稳地调整供热运行参数。供热运行参数调整过程中,要杜绝以节能、降耗为理由,降低供热质量。
  《通知》要求,各区住建局要本着思想不松懈、力度不放松的原则,全力推进末寒期和疫情防控期间的供热监管工作。各区住建局、各供热单位要对反馈的居民投诉问题限时办结,及时反馈,同时确保服务电话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并有效解决用户报修、投诉问题,供热投诉办结率必须达到100%。
  同时,各区住建局要对发现缩短供热时间、降低供热质量等危害居民群众利益违法供热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打击一起,杜绝“供热抽条、提前停热”等现象的发生。此外,各供热企业应急抢险队伍要始终保持应急抢险备战状态,随时补充抢修备品备件储备,确保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快速、高效处置,尽最大限度减少对居民用热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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