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晏君 文/摄)近日,记者接到市民王女士反映,她2015年4月与哈尔滨奥特美商贸有限公司签约购买了一套欧韵橱柜,双方约定安装完毕后每年返全款的15%,依次7年全部返完。但是对方返还3年后便不再返了。
王女士介绍,2015年4月28日她与供货方哈尔滨奥特美商贸有限公司哈尔滨欧韵橱柜签约生产加工合同,定做一台橱柜。王女士说:“当时合同规定安装完毕后第二年开始每年返全款的15%,7年全部返完,但是商家却只返了3年,到2019年就不再返了,我们去找‘欧韵橱柜’,他们以各种理由搪塞,并说可以抵给我一些商品。但是他们抵给我的商品我们并不需要,我们要求按照合同执行返款责任,他们却始终拖延,拒不执行合同。”
记者注意到,双方签订的生产加工合同书中第13条规定:“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安装完毕后第二年开始每年返全款的15%,依次7年余额全部返完。”合同书中供货方在落款处盖有“哈尔滨海城陶瓷建材市场欧韵橱柜商店”的红色印章。
16日,记者就此与原哈尔滨海城陶瓷建材市场欧韵橱柜商店的房经理取得联系,她表示:“当初促销活动是北京厂家在哈市搞的活动,我是代理商,后来生产厂家连续搬迁两次后企业倒闭,老板去美国了。我也从海城市场搬出来了。她如果需要一些产品,可以从我商品中选择一些抵账,具体我们可以协商。”
对此,海城陶瓷建材市场汪经理表示:“欧韵厨柜已经从海城市场搬出去3年多了,我觉得双方既然有约定,就应该按照合同履行,如商家违约,则双方可以协商或走法律程序。”
记者随后又与南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城市场监管所张所长取得联系,张所长说:“我们知道欧韵厨柜的事,前几年也有市民投诉过,我们也曾调节过。后来他家撤场了,现在已经三四年了。返利销售作为商家一种促销手段,如果商家正常履约是允许的,但如中途违约则涉嫌违法经营,甚至涉嫌诈骗,就不在监管部门调节范畴了,建议消费者走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将对此事继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