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延长至5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受疫情防控影响,我市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如期参保缴费,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医疗保障权益,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将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5月31日,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
  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待遇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过了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待遇期为缴费后3个月(含缴费当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