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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第57号公告
3月31日0-24时疫情通报
再减免3个月房租或再免费延长3个月租期
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延长至5月31日
哈尔滨市新增8例 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
10条心理援助热线开通疏导缓解市民焦虑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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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 延长至5月31日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受疫情防控影响,我市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如期参保缴费,为最大限度保障广大群众医疗保障权益,按照省相关文件精神,将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5月31日,未参保缴费的居民请抓紧时间办理。
集中缴费期内参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待遇期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过了集中缴费期参保的,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资金全部由个人承担,一次性足额缴纳,待遇期为缴费后3个月(含缴费当月)起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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