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固原市人民医院原院长胡杰受贿一案日前由银川市中院一审公开宣判,胡杰受贿1100余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 银川市中院审理查明,2007年至2016年,胡杰在担任固原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医疗设备采购、医疗设备款支付、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先后140次非法收受36个单位或个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12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