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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0-24时疫情通报
  5月17日0-24时,哈尔滨市无新增本土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
  目前,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零新增不等于无风险,疫情防控时刻不能放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规定,现提醒广大市民:
  请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如与阳性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同时空、同轨迹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车次人员,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落实流调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需规范佩戴口罩到发热门诊排查诊治,就诊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为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经专家综合研判,5月15日哈尔滨市指挥部发布第65号公告,公告自5月16日零时起施行,未作新规定的事项仍按市指挥部第64号公告执行,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严格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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