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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卧床欲立遗嘱,多家公证处不能上门服务
多次遭拒 “上门遗嘱公证”该咋办
  □黄湘伊 本报记者 张智威
  “我妈如今时日无多,她想立这个遗嘱,就是想让我们兄妹四人将来别因为财产起争执,一直相亲相爱。但我妈一直卧床,只能请公证人员上门帮忙,我问了好几家,都说不行。”近日,家住南岗区的王先生一家人因此事向记者求助。记者向哈市多家公证处求证,有的公证处表示,遗嘱公证不能上门。那么,如果市民确需上门公证遗嘱,该怎么办?记者就此采访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士。
  老人欲立遗嘱 却行动不便
  王先生说,他的母亲今年75岁,一共育有四名子女。由于老人曾患心脑血管疾病,多年来,老人一直卧床,行动不便。“半年前,我妈说她胸闷,呼吸困难,我就带她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她已经是癌症晚期,时日不多了。”经过全家人商量,决定把这个消息告诉老人。老人听了之后,选择坦然面对,但有一个问题让老人放心不下,就是担心四名子女将来为遗产问题发生争执。
  原来,在老人名下有一块土地已经被征收,但有300余万元的征地补偿款还没到手,老人希望在自己意识清楚的时候,将这部分财产跟子女们分配好份额,不希望以后孩子们因为这些事影响感情。尽管子女们一直让老人放心,也表示他们的感情会一直很好,将来不会出现兄弟反目之类的事情。但是,老人坚持要立遗嘱才放心,苦于行动不便。
  “上门遗嘱公证” 为何存在风险
  子女们听说公证处有可以上门进行公证的服务,便到两家公证处询问,得到的结论是:其他公证都可以上门,唯独遗嘱公证比较特殊,不能上门。
  “那我们这种情况怎么办?”为了完成老人的心愿,王先生找到本报记者寻求帮助。随后,记者联系到这两家公证处了解情况。公证处工作人员解释,原则上公证都是可以上门服务的,只是“遗嘱公证”比较特殊,它不同于其他类型的公证,遗嘱生效后很难纠错改变,所以需要格外谨慎。
  上门进行遗嘱公证的话,在条件有限的家庭,不具备公证处的环境条件,可能会存在家属“胁迫老人”等情况,对老人真实意愿的表达,存在一定“风险”,所以公证处做遗嘱公证的时候,须让当事人本人到公证处,确保公证的内容是当事人真正意思的表达。一公证处工作人员说,“以前也确实出过这样的问题,上门公证遗嘱结束后,部分当事人家属对公证内容产生了怀疑,还质疑公证人员收受红包,且事后不能证实当时的环境等情况,比较麻烦。”
  专家意见
  “上门遗嘱公证”须符合条件
  “只要符合条件,所有类型的公证都可上门。”哈尔滨公证处副主任寇玉芳说,“上门公证”是一项便民服务,虽然司法机关并未有“如申请就必须上门”的强制性规定,但原则上不会存在选择性的上门服务。
  寇玉芳对“上门遗嘱公证”的“风险”进行了解释。在公证处设有专门的“遗嘱公证室”,使用360度无死角的摄像影音系统,可完全记录当事人在立遗嘱时的真实意愿表达,包括财产分配具体原因以及对子女的感谢、期望与嘱托等。如在家中公证,从环境条件来讲,确实不如在“遗嘱公证室”内完备。
  当事人提出申请,公证人员上门公证,须符合条件。寇玉芳说,遗嘱公证首先要明确当事人是否具备头脑清醒、表达清楚等条件。如无法行动,确需上门公证服务的话,则需家属先将遗嘱的相关书面材料送至公证处审核。公证人员也会通过视频电话等方式确认立遗嘱人目前的情况,进行各种询问。例如:“你家里有几个孩子、都叫什么名字……”等,需要通过语言了解老人能否进行清晰的意愿表达。
  鉴于每位老人的身体情况不一样,公证人员会行使“风险裁量权”,对老人是否适合“上门遗嘱公证”进行评估。如果通过初审,将由两名公证人员一起上门,互相监督,全程录像。建议想申请“上门遗嘱公证”的老人及家属,对老人身体情况进行预判,是否能清晰表达自己的意愿,确保遗嘱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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