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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与行人抢道 骑电动车不戴头盔
多名驾驶人路口违法被处罚

  本报讯(姜文鑫 实习生 李佳霖 记者 孙莹)近期,哈市交警部门开展交通大整治攻坚战,聚焦路口电动车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机动车不礼让行人等交通违法,坚持重点打击、长效治理等有效手段,为广大市民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
  21日9时30分许,交警道外大队交警先后取缔了两台自南十四道街右转至太古街未礼让行人的车辆。其中,黑A36QZ*号车辆在行人较多时停车等待,转弯后,在人行横道信号灯为通行状态时,与行人争道抢行。驾驶人表示,他驾车时并没有注意到行人信号灯的状况,看到行人比较少就直接通过了。随后,黑AX0T3*号车辆也因为同样情况被取缔。上述两台车辆均被处以50元罚款、记3分的处罚。
  10时许,一名未佩戴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在太古街和南十四道街交口处被交警取缔。问及不佩戴头盔的理由,男子说:“头盔我有,但没带。”该车的座椅、踏板均已损坏,事故隐患极大。执勤交警表示,个别电动车驾驶人因为夏季炎热,往往不佩戴头盔。夏天道路上车行速度较快,一旦发生意外,头部很容易受伤。5分钟后,一名快递员也被交警取缔。被查原因是摩托车上的驾驶员戴头盔了,但乘客没戴头盔。俩人接受教育后,交警给予警告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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