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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外孙女带养问题与亲家发生争执持剔骨刀行凶
岳父杀女婿一家三口被执行死刑

  张志军女儿张云(右二)与邹某一家三口生前合照。 
  21日,四川高院微信公众号通报,2022年6月21日,遵照最高人民法院下达的执行死刑命令,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罪犯张志军执行死刑。2019年1月10日,四川彭州发生一起骇人听闻的“岳父杀害女婿一家三口案”,刚刚过完32岁生日的邹阳(化名)与其母杨某芬、父邹某海一家三口被岳父张志军刺死在了自己家中。
  因带孩子起争执
  一家三口被岳父杀害
  据邹阳的表姐杨女士透露,邹某海和杨某芬是吉林省长春市公主岭的中学教师,他们的儿子邹阳在四川彭州工作定居,儿媳张云(化名)是河北保定人,两人是大学同班同学。2013年,邹阳与张云结婚,2017年7月,两人的女儿邹某某出生。
  一审法院审理查明,2019年1月10日10时许,张志军及其妻姚某英在四川省彭州市天彭镇家中因邹某某的带养问题与邹阳、杨某芬、邹某海发生争执。过程中,邹阳、杨某芬为争抢邹某某与姚某英发生抓扯,张志军上前阻止时被邹某海推开。张志军遂从家中储物柜内拿出一把剔骨刀指向邹阳等人,欲制止其行为,但邹阳、杨某芬未理会。随后,张志军持刀分别向邹阳、杨某芬胸部捅刺数刀,随即又向邹某海腹部捅刺一刀,致邹阳、杨某芬当场死亡。张志军拨打110未果,并通知其女张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张志军停留在案发现场,被民警挡获。邹某海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次日死亡。
  小两口感情破裂
  诉讼离婚未获法院批准
  杨女士称,此前,邹阳与张云感情已经破裂,已多次起诉离婚。“邹阳一家在农村,对于邹阳和张云的婚姻,张志军一直不太赞同,两人是‘偷偷领证’。”
  曾与邹阳共事3年的同事张志(化名)还提到,邹阳与张云夫妻间感情最初不错,邹阳起初在武汉工作,后考虑到张云在彭州等原因,便也到了彭州。“可能因为有了小孩以后,双方父母之间因为一些家长里短的事,导致矛盾激化,最终感情不和。”
  2017年6月,张云待产,张志军及姚某英从河北老家来到邹阳家中准备帮带孩子。同年7月,邹阳的母亲杨某芬也曾到彭州等待照顾张云生产,但未等其生产便先行离开。7月底,邹阳与张云的女儿邹某某出生,10月,邹阳已在外独自租房住。
  记者从邹阳的表姐杨女士处了解到,到案发前,两人均欲通过诉讼途径离婚。2018年12月,法院认为二人“感情未破裂”,判决不予离婚。
  凶手二审判死缓
  受害人家属申诉获死刑
  张志军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19年12月20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张志军提出上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10月28日改判张志军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决生效后,被害人的六名近亲属提出申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启动再审,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审理,于2021年12月31日改判张志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被告人张志军在女儿的婚姻家庭纠纷中,作为长辈本应冷静对待,理性处理,但其却失去理智,持刀行凶,在短短的数分钟内连续刺倒三名被害人,所刺皆为胸腹要害,行为毫无节制,杀人意志坚决,犯罪手段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罪行极其严重,应当依法惩处。虽然张志军有自首情节,但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
  综合中新网、《新京报》、《北京青年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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