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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试行电子职称资格证书
个人申报、颁发证书等全部线上操作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从今年开始,我省启用新版职称服务平台。全省职称评定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黑龙江省职称服务平台”进行操作。
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信息,将直接上传到人社部职称查询系统,未通过平台评定的职称资格信息不予备案。专业技术人员可随时在线查询、下载,通过“黑龙江人社”微信公众号核验真伪,不再发放纸质证书。以往年度职称证书丢失需要补办的,继续使用纸质证书。
从今年开始,工程技术、自然科学研究、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农业、经济、会计、审计系列(专业)职称评定执行新修订的评价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可登录省人社厅官网“职称评审”专栏查阅评价标准。
今年全省职称评审工作于7月启动,评审工作原则上应于2022年12月底前结束,参评人员所有申报材料认定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31日,任职资格从2022年9月1日开始计算。
严格执行申报人员诚信守诺和失信惩戒机制,专业技术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信息、业绩成果及相关佐证材料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实行“一票否决”,已经取得资格的予以撤销,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相关人员和领导责任,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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