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2版
29日前热企需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
  本报讯(记者 刘述波)日前,哈市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至2023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9月29日前,热企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
  做好气温骤降提前供热准备
  9月29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具备正常供热运行条件;10月20日前,集中供热企业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50%以上。确保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充分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
  同时,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坚决杜绝推迟供热、提前停热、人为限热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此外,要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要向社会公开24小时供热服务电话,及时处理居民报修或投诉问题。
  哈投集团、华电集团等要充分发挥国有大型企业的示范作用,提高居民供热诉求办结率。要严格落实用户报停政策,除冷山、底层、顶层用户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等情况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
  不得要求享供热补贴用户垫热费
  各供热单位不得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的用户垫付热费。各区要严格执行补贴人员公示制度,各区供热主管部门要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居民对供热单位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用户垫付热费的投诉,并责令供热单位及时纠正。
  居住非城市供热住房、自行采暖住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照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严打延期供热抽条供热等行为
  市、区县(市)供热管理部门要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群众反映强烈、供热质量不达标的供热单位,并以挂红牌、亮红灯等方式,落实相应惩戒措施。同时,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公安机关要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各级供热主管部门对拒不执行供热政策法规、侵害居民群众利益、供热设施检修不到位、人为降低供热质量、供热应急故障抢修不及时等违法违规供热行为,要给予严肃处罚。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