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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及约20.29万人
哈市资助困难群众 参加医保个人缴费
  本报讯(记者 杜菲菲)近日,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印发《关于进一步资助困难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的通知》,2023年全市约20.29万名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受益。
  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综合衡量评估困难群众困难程度、负担能力及以往政策规定,经请示市政府同意,决定进一步资助我市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明确资助对象范围为我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
  《通知》规定,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医疗救助资金定额资助以外部分,给予全额资助;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给予全额资助。2023年度,低保对象每人资助152元,低保边缘家庭中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人员每人资助3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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