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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晒飙车 被罚了!
交警部门:罚500元记6分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8日,哈市交警部门接到网友举报:一男子驾驶黑色轿车在国道G202超速行驶,他的朋友将超速视频发至朋友圈上,视频中还配有“夜袭,夜战,速度200”的声音。
  接到线索后,交警部门立即开展行动,指派交警平房大队进行调查。民警通过调查核实,于11日在松北区将当事人姚某控制。面对朋友圈中发布的视频,姚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他交代,8日18时20分许,他驾驶黑A3N5M*号野马牌汽车在G202国道乐业镇附近路段行驶,因为看道路车辆较少,为追求刺激将车速从80km/h快速提升至205km/h,坐在副驾驶的朋友用手机录制了超速视频,并随后将该视频传至朋友圈中。按照相关规定,国道G202对小型车辆的限速值为80km/h,该驾驶人超速50%以上,将被依法处以5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经过民警对其教育,驾驶人深刻意识到了其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性,表示以后会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做到安全出行。
  交警部门提示,十次事故九次快,车速超过一定限度,驾驶人对周边的道路、交通等情况的观察时间和反应时间减少,对空间认识能力也相对较弱,极易引发交通事故。请大家珍爱生命、拒绝超速、安全行车。同时不能为追赶网络热潮,只顾博取大众眼球而以触犯法律为代价,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广大交通参与者切勿怀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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