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莹)近期,我省进入春运和冰雪旅游旺季,道路运输客流快速提升,个别出租汽车司机为谋取利益,借机宰客、强行拼客、绕路等违规违法运营现象时有发生,群众反映强烈。针对此类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全力做好冬季旅游市场道路运输保障工作。
专项整治包括:一是组织指导各区、(县)市交通运输部门合理调配执法人员进企驻站加强监管。联合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强路检路查,行业调取GPS监控信息,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在重点关注微博、抖音等媒体平台的同时,专门设立了市级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电话(0451-58699041),针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采取市区联动的方式,从快从严解决交通运输违法违规问题。三是加强行业督导检查和考核问责,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对造成严重社会影响、屡教不改的出租车驾驶员一律吊销经营资质,坚决清除害群之马。
案例1
机场打车到中央大街收了510元
1月10日,针对外地游客在新浪微博反映“从机场搭乘出租车到中央大街酒店被收取510元车费”的情况,道里区交通运输局通过监管平台调取车辆运行轨迹及查看机场区域监控等方式排查车辆,确定泰克斯公司黑ATR231号出租汽车驾驶员拉乘乘客于1月10日16时40分左右从太平国际机场出发后,按照乘客要求载乘其在市区内购物,于18时08分到达道里区旅悦精品酒店,下车时议价收取车费和空车等候费共计510元。
道里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泰克斯公司对该车予以停运,并做出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的处罚决定。行业主管部门对涉事出租汽车企业进行全行业通报批评,并计入年度考核记录,对驾驶员予以辞退、列入行业黑名单。
案例2
无证运营网约车被罚3000元
针对群众举报驾驶员刘某涉嫌驾驶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行为,香坊区综合执法局交通执法大队通过电话传唤的方式对刘某进行调查。当事人刘某和山东及时雨网约车平台负责人到香坊区综合执法局交通执法大队接受问询,在按法定程序制作笔录并核实情况后,香坊区综合执法局交通执法大队于1月11日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对驾驶员刘某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从事网约车运营的行为行政处罚3000元,对山东及时雨汽车科技有限公司向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车辆派单的行为处以20000元罚款。
案例3
驾驶私家车非法营运罚2万
1月15日,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根据群众举报加强日常巡查,在哈西客站区域查处驾驶员王某驾驶私家车从事非法营运。在取得乘客笔录夯实证据后,南岗区交通运输和站前管理局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对驾驶员王某处以暂扣车辆,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