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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法院离婚 必须申报夫妻共同财产
当事人如有隐瞒、逾期申报、拒绝申报的或将被追责
  本报讯(记者 王冠)离婚官司遇到财产纠纷怎么办?夫妻共同财产能隐瞒吗?如果隐瞒是否承担法律责任?如何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为保障全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最大限度查明涉诉夫妻财产状况,遏制当事人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更好地解决夫妻间财产争议,提高诉讼效率,3月24日,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在全市法院离婚案件中推行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市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应向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发放《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财产申报表》,详细告知相关注意事项,敦促当事人依法如实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
  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它有哪些作用?简单地说,就是在法院受理的离婚诉讼案件中,法院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申报的内容、时限等,同时告知当事人如有隐瞒(未如实申报)、逾期申报、拒绝申报的,或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少分或不分,若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将追究法律责任,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况予以罚款、拘留;若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践中,查找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案件事实是一项非常复杂和繁琐的工作。离婚案件中,不掌握“家庭财政权”的一方,往往很难平等、全面地了解家庭财产的全貌,有的甚至连对方的收入、银行账户都不清楚。此前遇到这种情况,只能依赖律师申请法院调查令,到银行、不动产交易中心等机构查询以获悉相关财产情况,不仅耗时费力,容易出现遗漏,也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对于查明离婚案件当事人财产状况、保证对夫妻共同财产公平分割、保护弱势一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积极作用,也有利于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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