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京揭牌,标志着我国新一轮金融监管领域机构改革迈出重要一步。
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与此同时,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不再保留,“一行两会”的监管格局成为过去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