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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向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销售盲盒
省消协提醒这样躲避盲盒之坑

 
  本报讯(记者 陈悦)当我们谈论“惊喜经济”或”趣味消费”时,很容易就联想到盲盒。在盲盒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也伴随而来一些问题,如销售临期甚至过期商品、利用盲盒诱导消费、销售活体动物、诱导未成年人冲动消费、盲盒概率不透明等情形。为规范盲盒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盲盒经营行为规范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近日出台并实施。《指引》对盲盒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范。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盲盒消费应保持理性。
  《指引》第23条明确规定,盲盒经营者不得向未满8周岁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向8周岁及以上未成年人销售盲盒商品,应当依法确认已取得相关监护人的同意。省消费者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成年人群体好奇心强、消费观念不成熟,相较于成年人,未成年人更易购买成瘾。
  为此,提醒广大家长朋友,作为监护人,应当时刻关注孩子的学习、生活状况和日常消费支出,加强引导、监督,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

省消协提醒

  消费者在选购盲盒时,要仔细查看商家的资质信息、商品评论、售后服务评论以及盲盒上的生产商或经销商名称、地址等标签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三无”盲盒产品。建议消费者从实际需求出发,结合自身经济能力、消费需求和兴趣爱好等,降低对盲盒的期待值,理性消费、量力而行,避免中套“上瘾”。
  消费者在选购盲盒时,建议询问、查看、拍照、截图留存商品说明、商家承诺、有无“三包”、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等情况,确保自身购物知情权。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及时与经营者沟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拨打当地投诉电话投诉,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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