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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冻结前转走卡里23万元 “老赖”想躲执行被司法拘留
  本报讯(侯洵 记者 王铁军)转移财产、躲避执行,以为这样法院就没辙了?躲得了一时躲不了一世,“自欺欺人”的“高招”最终只会法网难逃。
  某公司与王某(化名)林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经宝泉岭人民法院审理后,被告人王某被判给付该公司土地资源费、承包费共计18万余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间履行义务,该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法院受理后,向王某送达了报告财产令、执行通知书等执行文书,要求其立即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土地资源费和承包费,但王某拒不履行。执行法官经查控发现,王某名下一银行账户在判决生效后、账户被冻结前曾到账23万余元,并在一周内分10次转出。执行法官立即对被执行人王某作出预处罚决定,并向其送达了预处罚通知书,王某未予理睬。鉴于此,执行法官依法对王某作出罚款决定并向其送达了罚款决定书,王某依旧未缴纳罚款也未履行执行款。
  经法院综合研判,将王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在公安机关依法对王某进行司法拘留期间,王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和申请执行人,一次性足额向申请执行人履行了全部执行款,法院依法删除其失信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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