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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新规实施,记者走访哈市超市
这家世纪华联超市仍在用生鲜灯

  部分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
  本报讯(记者 吴南 文/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明确: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12月2日是新规执行后的首个周末,记者走访哈市各大超市发现,仍有部分商家违规使用生鲜灯。
  “在市场里买猪肉时,看着颜色不错,一拿到户外就发现肉质暗淡无光,还不太新鲜,这可太坑人了。”市民杨女士无奈地表示。12月2日,记者接到市民投诉,称南岗的一家世纪华联超市里还在使用生鲜灯。之前在这家超市选购猪肉时,由于商家用了生鲜灯,导致杨女士在购买时没法从颜色上辨别肉的新鲜程度,还因此买到过不新鲜的肉。记者当天来到这家世纪华联超市进行走访,发现这里仍有部分商户在使用生鲜灯。
  市民反映的这家世纪华联超市位于淮河路85号的地下一层,周末有很多市民在这里采购商品。记者在生鲜区看到,在右侧区域的金锣冷鲜肉专柜柜台里的生肉,在生鲜灯的照射下显得分外鲜红,一位大娘正在柜台旁边弯腰探下头,用夹子把肉挑起来仔细查看猪肉的品质。可是在生鲜灯的照射下,这些猪肉如同用了美颜,大娘仔细端详了一阵也看不出究竟,最后又放下了。
  记者询问她不买的原因,大娘说:“红彤彤的一片,也看不出是灯的颜色还是肉的颜色,辨别不了肉质的新鲜程度,不敢买。”
  记者在生鲜区的另一侧看到,售卖的大多是鸡肉类食品,上方悬挂的是白色光源,肉质情况一目了然。
  2023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其中明确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违反且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针对生鲜灯问题,记者将继续对各生鲜超市、农贸市场进行走访监督。
  名词
  生鲜灯
  生鲜灯是一种冷光源照明灯具,灯光的显色指数越接近100,对物体的色彩起到加深加重的作用,使人眼看到的物体颜色较自然光下的颜色更鲜艳。
  生鲜灯通过增加特定颜色发光,改变灯具对特定颜色的显色能力,比如绿色的生鲜灯可以让蔬菜看起来更加新鲜,红色的生鲜灯可以让肉类看起来更加红润,蓝色的生鲜灯可以让海鲜看起来更加更加清爽,误导消费者的感官认知,从而刺激消费者的购买欲。
  市民平日在超市购物中遇到了哪些难心事,请拨打新晚报热线电话18246099110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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