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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持续整治电动车违法行为
不戴头盔、越线停车,罚!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车驾驶人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对电动车出行秩序开展规范治理,为市民出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25日9时30分许,一辆电动车在和平路逆行,当即被交警动力大队民警拦下。交警表示,电动车逆向行驶,行人和车辆很难及时避让,极易发生事故。9时50分许,一名驾驶人未带头盔驾驶电动车,在民生路机动车道上穿行,情形十分危险。交警立即上前将其拦停,对驾驶人批评教育后,违法驾驶人承认自己的错误,并接受了处罚。
  10时许,在和平路民生路路口,当交通信号灯红灯亮起时,两辆越过停止线停车的电动车引起了执勤交警的注意,两台电动车将车辆停在了路口的人行横道上等红灯。交警随即将车辆引导至路旁进行查处。两名驾驶人均表示接受处罚和批评教育,并保证以后会遵章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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