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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卖17名儿童案发回重审 被告余华英一审被判死刑
  25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的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一案,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一审庭审中,贵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余华英为谋取非法利益,自1993年至2003年期间伙同龚某某(已故)、王某某(另案处理),在贵州、云南、重庆等地流窜,物色合适的儿童进行拐卖,余华英共拐卖17名儿童。
  2023年9月,贵阳中院公开宣判,对被告人余华英以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2023年11月,贵州省高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余华英拐卖儿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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