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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骑行,闯红灯,逆行……
这些电动车违法行为被罚50元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近期,哈尔滨市公安局交警部门持续规范电动车通行秩序,重点取缔不佩戴安全头盔、闯红灯、逆行、不走非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
  11月4日,交警南岗大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车交通违法治理。10时30分许,一辆电动车在黄河路红旗大街路口的人行横道中骑行,距过往的行人、机动车仅有几十厘米,十分危险,交警及时将其拦截。执勤交警表示,路口内已施划了非机动车专用道,电动车应在此区域内通行,确保自身交通安全。最终,驾驶人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11时许,一辆电动车在黄河路逆行被交警拦下。交警表示,电动车逆向行驶,极易发生事故。此时,一辆电动车闯红灯通过黄河路红旗大街路口,险些与正常通行的行人相撞,交警立即上前将其引导至路边,对违法驾驶人进行了严厉批评,并对其违法行为处以50元罚款。
  11时15分许,一名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车驾驶人在红旗大街被交警拦停,驾驶人的头盔就放在车筐内,因觉得距离较近没有佩戴。交警指出,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才能真正起到保护头部作用,不可心存侥幸。随后,交警又在路口取缔了一名越过停止线停车的电动车驾驶人,上述两人均被处以50元罚款的处罚。
  交警部门表示,将持续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宣传教育效果,提高驾驶人安全出行意识。同时提示相关驾驶人,正确佩戴好头盔,按照信号标志、标线通行,确保自己及他人的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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