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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被经纪公司申请仲裁
主播不是想当就能当 她赔了30万
  本报讯(记者 张智威)随着直播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跻身其中。主播经纪公司会培养一些主播,帮助他们成长。为了保证权益,防止主播发生变故,经纪公司会收取高额违约金。近日,哈市女主播刘冰(化名)与经纪公司签署经纪合同后,单方面停播。记者在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了解到,刘冰将为此赔偿30万元违约金。
  女主播刘冰为了提升业务水平,让事业得到更好的发展,与某经纪公司签署了一份传媒艺人经纪协议。双方约定,刘冰委托该公司作为其演艺事业的独家经纪人,公司定期给予刘冰薪金。刘冰承诺每天最少直播6小时,每月有效开播天数达到28天,在5年内必须稳定开播。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向公司申请断播。如果断播时间超出限度,未能恢复有效直播,应赔偿经纪公司违约金50万元。
  但是,经纪公司发现,刘冰2019年12月前基本维持直播,进入2020年,刘冰1月、2月和3月分别播出3天、1天和2天。2020年4月8日,刘冰向该公司明确停播。此后,该公司还发现刘冰2019年6月将录制的3首歌曲放在第三方播放平台供播放。因此,经纪公司与刘冰产生争议,协商不成,经纪公司申请仲裁,请求解除双方签定的传媒艺人经纪协议,要求刘冰支付50万元违约金。
  对此,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认为,经纪公司与刘冰签署的传媒艺人经纪协议有效,双方应按约定履行义务。
  刘冰在直播后期单方断播直至彻底停播,未经独家享有其全部演艺事业经纪权的经纪公司书面同意,将其录制的3首歌曲放在第三方播放平台供播放、下载,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针对违约金数额,刘冰认为,经纪公司按约定主张50万元违约金没有实际损失依据,主张“违约金的额度应当是守约方实际损失的1.3倍”。对此,哈尔滨市仲裁委最终支持刘冰给付经纪公司违约金30万元。
  链接
  违约金
  如何认定
  哈尔滨市仲裁委员会表示,对于违约金的认定,应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综合合同的履行情况、实际的损失、违约方过错程度及预期利益等因素,多方面考虑案件具体情形,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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