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导读
第02版:都市圈
第03版:同心战疫
第04版:特别报道
第05版:都市圈
第06版:在医线
第07版:娱体汇
第08版:城事通
第09版:看天下
第10版:看天下 一分钟
第11版:看天下 寰球周刊 旧闻
第12版:紫丁香 哈尔滨记忆
标题导航
美国频繁表态“不敌视朝鲜” 金正恩表示“难让人相信”
男子打篮球被撞断2颗门牙 起诉球友赔偿被法院驳回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前暂停招生收费
丹麦海边的“无尽之桥”
小狗看到咬烂的鞋 表情由兴奋一秒变内疚
在树林中爬吊床 两只熊崽一起摔到地上
西班牙火山已喷发三周 涌出的滚烫石块大如三层楼房
对完成疫苗接种的国际旅客 泰国计划11月起逐步开放
为还赌债多次骑电瓶车“碰瓷” 上海一超市配送员被判刑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10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教育部:校外培训机构登记为非营利前暂停招生收费
近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专门印发工作通知,就校外培训机构“营改非”工作,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加快推进工作进度作出部署。通知明确,现有培训机构在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前,应暂停招生及收费行为。
通知要求,要压实工作责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是“双减”工作关于培训机构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关系到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实行政府指导价收费政策落地,关系到培训机构违规上市清理整治工作效率,关系到严格控制资本过度涌入培训机构工作成效,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确保不打折扣、全面完成相关任务。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