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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摊上“捡漏”,拿到自家店铺出售
在古玩城卖象牙制品 男子获刑
  本报讯(记者 张智威)近日,一名男子在地摊“捡漏”购买了12件象牙制品后,拿到自家的店铺内出售,被人举报。
  38岁的刘金(化名)在哈市南岗区一古玩城内经营一间店铺。由于喜欢古玩,他经常去各地“捡漏”搜罗。前不久,他在道里区哈药路附近的一个地摊上看到了一些“稀罕物”。这是一些野生象牙制品,其中包括手镯等。他精挑细选后,以2000余元的价格,在该商贩手中购买了12件象牙制品,其中,包含手镯、项链等。他将这些物品摆放在自己经营的柜台内出售。没过几天,就被人举报了。随后,他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经审讯,刘金对所犯罪行供认不讳。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12件象牙制品均为非洲象或亚洲象上门齿加工制成,合计净重297.1克,按象牙制品价值41667元/千克算,涉案价值共12380.16元。
  南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刘金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收购并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但刘金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愿意接受处罚,可对其从轻处罚。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刘金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没收象牙制品12件,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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