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阴祖峰)16日,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春华在哈尔滨市疫情防控第53场发布会上,就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扶持政策回应社会关切。
此次市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从三个层面纾解了养老服务机构、社区照护中心(驿站)的运营难题:
一是给予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疫情补助资金支持。政策以4月30日在院老年人数为基数,按每人300元的标准,单个机构不超过50万元予以支持。用于隔离观察点建设、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和一线养老护理员补助。目前,我市有近300家登记备案正在运营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享受此政策。
二是提前支付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补贴资金。由于受疫情影响,部分新建可享受建设补贴的养老机构因达不到政策规定的入住率,暂时享受不到补贴。本次政策的出台,从实际出发,人性化考虑养老机构的困境难题,决定对符合补贴政策的养老机构不受入住率标准的限制,在不限定入住率的前提下给予发放建设补贴,用以缓解其投资压力。
三是对全市社区养老服务照护中心(驿站)运营资格顺延三年。运营方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后,受疫情影响,有近两年半的时间没有运营,而政府授权时间将至。为了更好地服务社区老人、造福百姓,培育养老服务社会组织(企业)、发展银发经济,本次政府给予再延续三年服务期的扶持政策。
第65号公告对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家属预约探视,从业人员轮岗做出明确规定。各级民政部门将齐心协力护卫老人的健康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