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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占”公交站 这些违停车被取缔
交警:急救站、加油站等30米以内路段禁停

  本报讯(郝树行 记者 孙莹)连日来,哈市交警部门按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相关部署,对公交车未按规范进入公交站停车、社会车辆占用公交站违停等行为进行从严取缔及曝光警示,全面提升市民守法停车意识。
  2日10时许,交警南岗大队民警巡逻时发现黑ATQ958、黑A66R9T两台出租车顺向停在公交站内下客,给公交车进站带来不便,交警立即上前取缔。出租车驾驶人表示,没有注意到有公交车进站,为图方便就将车辆停在此处。民警对两名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及处罚后,令其立即驶离车辆,及时消除违法影响。
  交警部门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
  针对部分公交车不按规范进站靠边停车的现象,交警部门近期开展了专项治理。2日上午,交警南岗大队民警执勤时发现,黑A09268D号公交车行驶至红军街一处公交站时,没有进站,而是停在了站外。交警现场对公交车驾驶人进行了教育,告知其行为不仅会阻碍后车的通行,还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交警在执勤过程中发现,如果有两辆以上的公交车进站,第一辆公交车大部分会规范进站。但紧随其后的车辆有的停在了站尾,没有进站停靠;有的与前车距离较大,直接导致后续车辆无法进站,市民只能在非机动车道旁或车身与人行道间的缝隙中上车。交警南岗大队六中队中队长张立民表示,公交企业及公交车驾驶人应该设身处地为乘客的安全着想,时刻做到规范进站、规范停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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