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佳琪)记者16日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改革,日前该局印发《哈尔滨市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证照联销”试点改革实施方案》,对《食品生产许可证》等7个许可证实施“证照联销”办理,实现一次申请、内部流转、限时注销。
“证照联销”是指申请人(市场主体)在申请营业执照注销的同时,同步注销相关许可证的联审联办模式,实行证照注销事项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注销。改革实施范围涵盖了7个许可证。
我市市场监管领域内,对已取得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的申请人,在申请营业执照和相关许可证注销时,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提出“证照联销”申请。申请人(市场主体)只需在同一综合窗口申请办理,窗口一次性告知并接收关联许可证注销申请,所有证照同时注销。
7个许可证可“证照联销”
《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