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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集中缴费期延至2月20日
  本报讯(记者 于勇澜)新年伊始,尚有部分市民朋友未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为了帮助您实现参保意愿,按照省医保局通知精神,哈市医保局将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0日。这是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最后良机,在此期间参保个人缴费仍为380元,错过了再办理会有一定时间的待遇等待期。
  集中缴费期正常缴费,享受财政补助和2023年一整年的医保待遇,即:2023年2月20日前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集中缴费期后至2023年6月30日参保缴费标准正常,但有90天的待遇等待期,即:2023年2月21日至6月30日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自缴费之日起90天后启动城乡居民医保待遇至2023年12月31日。
  相关部门认定的困难人员待遇期限为:2023年1月1日后认定的困难人员参保缴费后,待遇期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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