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第01版:导读
第02版:要闻
第03版:都市圈
第04版:都市圈
第05版:城事通
第06版:福彩
第07版:决胜东京
第08版:公益
第09版:看天下
第10版:看天下·一分钟
第11版:看天下
第12版:紫丁香·小作家
标题导航
学校医院居住区等区域限制广场舞
这些被扣留车辆主人 快接受处理
三维探地雷达给问题马路做“B超”
无人机巡检松花江等流域电力隐患
这些车辆超员被查 一人驾照被扣
通版阅读请点击:
展开通版
收缩通版
当前版:03版
首版
上一版
下一版
末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字体:
放大
缩小
默认
这些被扣留车辆主人 快接受处理
本报讯(记者 孙莹)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发出通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被扣留的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车主需尽快接受处理或办理返还手续。
驾驶人或所有人、管理人即日起三个月内持有效身份证件、驾驶证、行驶证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等及时到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局哈双大队接受处理或办理相应的手续返还车辆。超过三个月内仍不来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对扣留车辆予以处理,对符合拍卖要求的机动车送交有资格的拍卖机构进行拍卖;对非法拼装的机动车、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予以强制报废;机动车涉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扫码
看详表
新晚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允许不得镜像、复制、下载
哈尔滨日报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证编号:2312006004 黑ICP010010-2
新晚报
官方微信
新晚报
官方微博